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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

更新时间:2022-09-07 13:44

  今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37亿元,补助总额居福建省第一位,其中:市本级共获得补助4168万元,沙县区共获得补助9482万元,其他各县均获得数额不等的资金补助。

  补助资金将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为我市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开工,以及我市弱势群体基本居住权的保障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