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际 >

新《证券法》亮剑!福建某股民用145个证券账户操纵8只股票大赚1.

更新时间:2022-12-30 12:01

  王宝元共控制并使用“林某云”渤海证券账户等145个证券账户,采取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了“吉林高速”“大连热电”“宜宾纸业”“绿城水务”“宁波热电”“哈森股份”“友邦吊顶”“大庆华科”等8只股票。

  王宝元控制使用24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302.7万元;2020年5月28日~6月15日,王宝元再次控制使用32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吉林高速”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204.67万元。

  峰值达50.63%;账户组卖出撤单量占账户组申卖量比例超过10%的有12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5个交易日。综上,王宝元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吉林高速”,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吉林高速”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

  达到11.85%。

  王宝元控制使用19个账户操纵了“绿城水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账户组在7个交易日存在报撤单行为,其中账户组卖出撤单量占账户组申卖量比例超过10%的有4个交易日、超过50%的有2个交易日,峰值达到100%。

  达到14.3%;控制使用账户组在49个交易日对倒交易“大庆华科”,对倒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为8月21日,达到11.75%。

  王宝元控制使用54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大庆华科”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7955.68万元。期间,王宝元还做了两次波段,从K线来看,每次波段都带有鲜明的“倒V字”操纵痕迹。

  王宝元再次建仓拉抬,账户组累计净买入732万股,累计净买入金额1.06亿元。期间,“大庆华科”股价从12.95元/股上涨至最高18.94元/股,涨幅为46.25%,同期深证综指上涨8.34%。10月30日~11月6日为出货阶段,账户组累计净卖出732万股,净卖出金额1.59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第一次出货为一个交易日内的“全部清仓”,9月3日“大庆华科”股价大跌9.6%;10月30日~11月6日的第二次出货阶段“大庆华科”股价一度维持高位运行,但在王宝元完成出货后,股价便连续阴跌了两个月,最大跌幅近50%。

  其中当事人认为,证监会此次“没一罚三”的量罚幅度过重。对此,证监会明确指出:“本案量罚幅度适当。2019年修订的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根据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操纵证券市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本案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配合调查程度、违法所得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过罚相当,并无不妥。”

  

  值得注意的是,王宝元案中其长期采用配资方式借用他人账户,实际控制使用大量他人账户的行为带给投资者的另外一个警示是,投资者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也是违法行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