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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粮

更新时间:2024-09-19 12:04

  9月18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不得危害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安全和粮油储存安全。